惩戒事项:在境外实施诈骗!41名被告人被判刑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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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24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依法陆续公开审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被告人小东等41人因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刑罚,现案件已生效。
2018年初至2020年间,大强、二强(均另案处理)等人为非法牟利,在境外组建了专门的诈骗团伙,利用电信网络针对境内居民实施虚假投资诈骗。
团伙内部分工清晰,堪比“剧本杀”现场:有专人假扮“投资大神”,装成经验老到的导师侃侃而谈,画着“躺赚”大饼;还有“助理”跟班敲边鼓,全程配合导师引导节奏;更有一批“专业水军”潜伏在微信群,轮番晒虚假盈利截图、编造赚钱故事,把氛围烘托得热火朝天。
他们先拉人进虚假投资微信群,用精心设计的话术洗脑,再诱导被害人下载伪造的投资平台等方式,以利用小额盈利诱惑被害人加大投入并操纵后台数据造成大额亏损为手段骗取钱财。辖区居民张某就不幸中招,被该团伙骗取人民币11万余元,辛苦钱瞬间打了水漂。
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期间,警方先后将小东等41名被告人抓获归案,涉案人员到案后均对诈骗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东等41名被告人均参与诈骗,到案后全案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主动退赔,为张某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依法获得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根据被告人小东等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退赔情况及悔罪表现,翔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东等4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拒绝“天上掉馅饼”:
警惕承诺“低风险、高回报、稳赚不赔”的投资陷阱,切勿轻信陌生人推荐的投资平台。
警惕“角色扮演”套路:
陌生人群里的“老师”“大神”“盈利晒单者”,大概率是诈骗团伙成员,切勿被话术和假象迷惑。
认准正规投资渠道:
不要下载登录任何非官方认证的投资APP、网站,不在非正规途径内投资。
遇事冷静多核实:
一旦怀疑遭遇诈骗,立即停止转账,保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