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连云港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及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4-24
关于印发《2019年连云港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及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发改委(经发局、经安局),人民银行各县(区)支行,各相关部门:
现将《2019年连云港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及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2019年连云港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及示范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信用办《关于组织开展 2019 年度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示范创建和信用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9〕12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19年,我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坚持企业主动、严格规范、分级实施、引导服务的原则,组织开展企业贯标、评价验收、信用服务机构筛选、示范认定、示范复核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规范引导、企业主动参与、信用服务机构优质服务、社会广泛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
全市实现全年培育87家信用管理贯标企业、5家市级示范企业及1家省级示范企业,不断提升我市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重点任务
2019年连云港市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全面推进、深化提升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5月)
1.宣传发动(2019年4月)。召开县区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部署会议,对信用管理贯标、示范创建和复核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动员和组织企业积极参与贯标活动。
2.2019年度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申报(2019年5月)。企业向所在县区发改委信用管理部门上报贯标材料,各县、区发改委信用管理部门审核确定,向市信用办报送开展信用管理贯标企业名单。
3.2019年度市级示范企业申报(2018年5月31日)。各县区发改委信用管理部门在各县区通过贯标企业名单中择优推荐申报信用管理市级示范企业,组织企业填写相关申报表并报送至市信用办,由市信用办综合各方面意见确定全市市级示范创建名单。
4. 2018年度省级示范企业申报(2018年6月15日前)。按照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由市信用办结合全市各县区发改委意见从 2017年度及往年认定的市级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1家企业参加省级示范创建,由县区发改委信用管理部门将相关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信用办,由市信用办报送省信用办,做好省级示范验收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5月—7月)
1.发布贯标企业名单(2019年5月)。市信用办根据各县区企业申报情况,发布2019年连云港市信用管理贯标企业名单。
2.企业自主贯标(2019年5月-6月)。企业应高度重视,成立贯标小组,认真对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试行)》自主开展贯标工作。企业在贯标过程中,应明确信用管理部门和岗位职责,编制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完整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并进行企业信用管理内部评估。
3.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贯标辅导。(2019年6月-7月)。第三方备案信用服务机构负责帮助企业制定信用管理战略、建立健全信用管理组织构架、强化信用管理人力资源、建立和实施信用管理制度,做好专业培训,推进县区有效开展各项信用管理工作。
由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贯标企业签署信用承诺书并统一报送至市信用办,由市信用办统一编号和外网公示,同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
4.举办信用管理贯标培训(2019年6月)。按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试行)》、《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状况评价指标》和市信用办统筹安排,各县区发改委信用管理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联合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分别开展信用管理贯标培训。
5.市级示范企业创建(2019年6月-7月)。申报创建市级示范企业自主委托备案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企业信用管理咨询辅导,对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试行)》和《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状况评价指标》开展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6.省级示范企业创建(2019年6月-7月)。申报创建省级示范企业自主委托备案信用服务机构进行企业信用管理咨询辅导,对照《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试行)》和《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状况评价指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做好省级示范验收准备工作。
7.举办经验交流会活动(2019年6月-7月)。各县区根据贯标工作推进情况,通过组织贯标企业向示范企业学习、企业贯标专家行等活动,为企业提供更多经验借鉴。
(三)第三阶段:深化提升阶段(2019年7月-8月)
1.组织贯标验收(2019年7月)。市信用办统一成立验收专家组,以县区为单位,通过查看档案资料、问询相关负责人、测评千分表并结合信用审查等形式开展验收工作。对全市所有通过贯标企业开展统一的信用审查并通过“信用连云港”网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对确定贯标通过的企业发文认定,并报送省信用办,由省信用办颁发全省统一格式和编号的贯标证书。
2.市级示范企业验收(2019年8月)。市信用办成立市级示范验收专家组,通过实地考察、查看档案资料、听取企业汇报、专家组评审等流程进行现场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市级示范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市信用办发文认定,并报送至省信用办备案。
3.省级示范企业验收(2019年8月)。由省信用办组织统一省级示范验收专家组赴我市开展验收,各县区发改委信用管理部门指导备案服务机构做好企业辅导,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企业做好实地考察、现场汇报、档案资料归集等工作,确保省级示范顺利通过验收。
4.市级示范企业复核(2019年8月)。组织对2014年度市级示范及2013年度列为整改企业进行复核。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到期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认定资格,并在信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9月—10月)
1.建立信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总结回顾2019年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工作开展情况,对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推广。
2.对贯标和示范企业强化联合激励。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将贯标示范企业信息纳入江苏省中小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优先向辖区内商业银行推介。推动商业银行加大对贯标和示范企业的融资支持,推动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应急贷款、循环贷或无本续贷。鼓励具备有债券承销资格的商业银行加大金融创新,支持贯标示范企业通过银行间债权市场进行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3.开展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工作。县区发改委信用管理部门要督促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贯标企业申报相关信用信息。企业通过贯标示范企业信用服务专栏向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申报体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开拓、信用管理、信用状况、资质资格、获奖获评、专利申请、新品开发、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品牌创建等相关信息,为企业打造江苏省统一的线上信用档案。
4.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发改委信用管理工作部门要按照“有目标、有举措、有台账、有检查、有评价、有总结”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深化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与推进。加强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沟通协作,做好工作指导和沟通衔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