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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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1
一、起草背景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省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苏政办发〔2023〕47号),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各项举措落地落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连云港市司法局起草了《连云港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实施方案》(后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专门组织相关人员推动实施,多次进行专题研讨,认真研究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起草《实施方案》。12月14日正式发文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有效反馈意见2条,均已采纳,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和亮点
《实施方案》共分为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三个部分。坚持全面对标对表,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的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科技保障体系、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等六大任务的基础上,细化了工作举措、明确了具体要求,对22项具体任务措施的责任分工、完成时限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方案》还根据我市实际,部署了以下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要求县级赋权部门和委托乡镇(街道)执法的部门安排一定数量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执法人员下沉到一线挂职或跟班指导。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上岗制度。组织执法业务评查、执法队伍评比和执法效能评价活动,评选“十大执法办案能手”“十大优秀执法队伍”,充分激发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的积极性。
二是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优化监管方式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要求结合“综合查一次”工作,梳理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制定“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流程规范,升级“综合查一次”系统,建立健全议事会商、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信息共享等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三是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水平,要求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专项督查”“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执法满意度社会调查”,形成多维度行政执法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典型案例经验交流会、执法现场观摩会等,发挥市、县区二级专业执法队伍传帮带作用。
四是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和监督制度体系建设,要求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件企业回访制度、行政执法专项说明制度、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根据连云港实际,探索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地方标准,打造行政执法监督的连云港模式。
五是为推进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要求升级“综合查一次”系统,增加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模块,放大改革叠加效应。嫁接线上行政执法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网上全过程留痕和监督。推进裁量权基准信息化融合建设,将裁量权基准内容嵌入执法信息系统,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精准指引。通过“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手机回填执法检查信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移动应用程序(APP)掌上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更智慧、更便捷,提高行政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