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推行“拿地即开工”助力项目快速建设
来源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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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5
区行政审批局大力推行建设工程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有效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一是审批申请“自愿提交”。区行政审批局投资建设审批综合窗口负责为投资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并要求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投资项目,由综合窗口一次性告知项目投资方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明确各类材料的技术要求及各项建设指标,指导投资方做好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投资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后,企业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提交《开发区投资建设项目申请“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申请书》,审批单位将按照企业需求为其提供贴心周到的前期咨询服务。
二是审批环节“超前介入”。利用土地招拍挂的空窗期,审批单位将原来在后期进行的审批程序进行前移,在土地出让环节提前介入开展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三个阶段的实质性容缺审查,并在15个工作日以内(依法评审、招投标、公示、建设单位按要求整改等时间不计算在内)出具预审意见。
三是开工证件“极速核发”。投资项目获得土地使用的有关证明文件后,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意见转化为正式审批,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开工所需批准文件,实现项目拿地即可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