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基本实现退出台账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5-25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财经〔2021〕155号)文件要求,不断增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加快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我县积极行动,对涉及灌云县的21家市场主体进行梳理核实,通过直接联系失信市场主体、与所属镇街及园区沟通等方式,明确清单中10家主体已不再经营,1家主体在法院未查到任何执行案件。
灌云县发改委分别于4月29日及5月21日,会同县交通局及县卫健委两家行业监管部门,对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及医疗卫生行业严重违法失信的10家主体联合开展约谈,10家失信主体均于会后签署了信用承诺书,并表示将积极进行整改修复,消除不良影响。
同时,发改委向交通局、卫健委、工信局、住建局及市场监管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发送了监管提示函,要求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治理对象纳入本单位行业重点监管范围,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对于不再经营的市场主体建议加强关注。
县发改委通过会同行业监管部门完成重点约谈、信用承诺、印发监管提示函三个规定动作,完成治理工作闭环,全县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基本实现退出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