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组织实施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工程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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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2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0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连政办发〔2020〕3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在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灌云县组织实施全县重点领域或行业信用监管示范工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计划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在食品安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旅游等领域,选择信用建设需求迫切、信用监管基础良好的一批县级部门或单位,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程。
灌云县信用办经过认真研究,梳理出10家计划于2021年实施信用监管示范工作的重点部门。其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卫健部门将在医疗卫生领域,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领域综合监管机制,贯彻落实《灌云县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逐步完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推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措施落地落实。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加强信用管理规范化建设,目前已启动2020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公布后将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主动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信用等级名单,为A级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加强对D级纳税人惩戒力度,从限制发票供应、取消相关优惠资格等方面强化税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