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水务局持续落实助企纾困措施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 :东海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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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县水务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的政策措施》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为东海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贡献水利力量。
一、减征水土保持费用,为企减负。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县水务局根据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税务局《关于减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自2022年4月1日,全县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现行标准的80%收取。据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水务局审批窗口共发出水土保持补偿费核定通知书87份,按照原缴纳标准,企业一共需缴纳310万元,办理减免手续后实际缴纳248万元,为企业减免共计62万元。
二、延缓水资源费征收,助企纾困。对因疫情等影响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可申请缓缴3个月;严格落实减征水资源费,做好对取水户的政策引导和服务,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照80%收取水资源费。同时,对获得省级节水型企业称号的取水户水资源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64%征收;对获得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称号或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称号的取水户水资源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40%征收。对同时获得两种及两种以上称号的取水户,按40%征收,不重复减征。
三、提升涉水审批效率,促企发展。为提高审批时效,县水务局立足解决好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实行涉水审批线上、线下两种申办模式,推行涉水审批办理时限承诺制。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审批、洪水评价类审批等高频事项审批时限对照水利部规定的20个工作日、水利厅要求的10个工作日,一律缩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
四、加强审批工作指导,服务前置。技术审查在行政审批前先期介入,通过提前上门对接、联合现场勘察和介入沟通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2022年,县水务局先期介入建设项目26项,在项目立项前依照水行政法律法规为企业的建设方案提出技术性修改意见108条,既节约了企业建设成本,又减少了企业的跑动次数,提高项目落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