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以物抵债巧执行 心系群众促和谐
来源 :海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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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21
近日,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以物抵债方式,一次成功执结17件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计11万余元,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被执行人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经营场所位于海州区某知名商业广场3楼,主要从事健身教育培训等项目。经营期间,申请执行人范某某等人分别以会员身份充值数千至数万元不等会员费。因经营不善,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倒闭,公司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随即失联。2021年5月至10月,范某某等人分别将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海州区人民法院。因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范某某等17名胜诉当事人又分别申请强制执行。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根据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规定,将同一被执行人案件交同一法官办理。经多次线上线下调查走访,除尚存于某广场3楼的280余套(件)健身器材外,被执行人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23年2月,海州区人民法院启动对上述器材的拍卖工作,但两次司法拍卖均流拍。承办人周春扬考虑健身器材的广泛适用性,经法律释明,17名申请执行人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自己债权。
4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晚上21时30分,海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申请执行人,在征求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逐一进行选物。最终,经过13小时工作,17名申请执行人如愿选择心仪器材,案件顺利执结完毕,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