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设立企业信用管理专项奖励资金政策 提升企业信用获得感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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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6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快推进赣榆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赣委发〔2015〕16号)、《赣榆区培强培优企业行动计划》(赣政发〔2016〕67号)政策引导,推动赣榆区产业做专做精、企业做大做强,设立支持企业信用创建项目奖励资金政策。
2016年,赣榆区委、区政府印发《赣榆区工业经济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管理规定》,对获得省、市级示范创建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万元;对通过信用管理培训的企业及企业所在镇(园区),每通过一家分别奖励企业、镇(园区)1万元。赣榆区2018-2021年连续四年共发放给通过市级示范认定和信用管理认定企业奖励资金117万元,极大地鼓舞了企业信用示范创建的热情。
2022年,赣榆区申报省级示范企业创建1家、市级示范企业创建6家、信用管理培训企业40家,力争所有信用管理示范创建企业全部通过评估认定。下一步,赣榆区将继续贯彻执行《赣榆区工业经济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管理规定》,提升信用便企、信用惠企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