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张店、李集镇商店的100多斤猪肉,因没有“身份证”,被依法扣押带走!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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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30
4月21日,灌南县生猪管理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一场查处行动悄然迅速展开,两起来源不明的猪肉被依法扣押!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容小觑,现在我们就来看看灌南这两家的反面教材...
4月21日上午,灌南县生猪管理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发现张店镇某超市违法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有三证两章吗?拿出来看看。”灌南县生猪执法大队大队长王传军一边翻看案板上的猪肉是否盖章,一边向商户索要收据条。
经现场调查了解,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待销售的40多斤猪肉没有分销证明,而超市业主也无法提供这部分猪肉的检验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执法人员确认该超市违法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并立即将这批猪肉扣押。
随后,执法人员在李集镇境内一家商店,查处一批同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共查处扣押56斤。
“从事肉制品经营,三证两章是最基本的,缺一不可,如有非法经营者,我们将严格按照生猪处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进行处理。”灌南县生猪执法大队大队长王传军表示: “针对生鲜的购买,群众不要单凭经验或肉眼观察,要注意查看经营者是否持有’三证两章‘,对非法经营者,我们支持群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