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财政局落实“四项措施”保障公平竞争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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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8
连云区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从规范行为、严格监管、强化管理入手,全方位多举措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构建阳光、透明、规范、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提质效、上台阶。
一是健全完善监督措施,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为搭建优质服务平台,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区财政局积极与政府办联系,克服办公场所紧张的困难,为政府采购安排了新的招标场所,将招标室与专家评标室分设,保证了专家与投标人不见面、保证了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并在招标室、评标室分别安装了监控设备,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提高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二是完善操作规程,强化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合法有效媒体,及时发布采购需求、采购公告、中标公告、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实现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通过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不断强化采购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是规范评审专家抽取,遵循随机、保密原则。为进一步做好抽取评审专家的保密工作,原则上在开标当日才进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抽取过程中是通过电子语音系统通知评审专家,抽取结束后,在开标前半小时方可解密专家名单,有效防止评审专家信息泄露,为保证评审专家抽取结果公开、公正创造了条件。同时,建立了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应急机制,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是规范开评标程序,促进采购公开透明。通过落实招标的公开性、落实竞标的程序性、落实评标的科学性、落实定标的权威性,确保每一项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与公正。每次招标前,都要科学选择符合该项目实际的评标办法,尽可能减少随意性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力求评标结果的公正。整个招标过程,严格确保采购项目的公开、采购程序的公开、采购结果的公开和采购纪律的公开。定标时,充分尊重评委专家的意见,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