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个必须”确保辖区药品零售企业防疫工作开展到位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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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0
疫情防控期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抓辖区药品零售企业防疫工作,通过普查巡查、发放各类通知、电子屏幕宣传等多种手段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管理,要求辖区39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疫情期间全部做到“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做好内部防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全区药店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必须做好每日自测体温上报和店堂内消杀等内防工作,避免病毒在店堂内传播。
二是“必须做好外部防疫”。要求全区各药店必须在门口设置咨询台,提醒进店顾客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防疫措施由早期的“顾客购药不进店”到现在做好进店管理,每一环节都以严防风险为目标。
三是“必须做好实名登记”。要求全区各药店每日对前来购买“退热、咳嗽类”药品的顾客必须做好实名登记,并做到每日上报,通过对购药人员的初步筛查,保证不漏掉一条可疑线索。
四是“必须做好价格稳定”。要求全区各药店疫情期间销售防护用品必须杜绝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对辖区各药店严格管理、高频检查,最大限度降低了零售药店存在的近距离接触、人员情况不明等风险,同时,筛查购药实名登记信息近千条,并及时上报区防控办,拉紧全区药店的疫情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