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灌河水域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启动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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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17
近日从连云港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连云港海事局与响水县政府、灌南县政府、灌云县政府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灌河水域综合整治执法行动的通告》和《灌河水域综合整治执法行动方案》,即日起正式启动灌河水域综合整治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由连云港灌河海事处及三县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组建联合执法小组对灌河水域开展常态化综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船舶妨碍桥区水域通航安全、极端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等违法行为,并严厉打击非法砂石码头和“三无”砂石船。对在综合执法行动中发现的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其中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法律法规给予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进行刑事立案调查。
连云港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相军提醒,使用灌河航道船舶要严格遵守《灌河通航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船上人员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船舶、伪造或变更船舶户牌、涂改发动机号等。航运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齐适任船员、提供足够的岸基支持、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水上交通运输业务,不得安排船舶停靠不合规码头设施。码头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不得接受不合规的砂石运输船舶靠泊及装卸作业。
近年来,随着灌河两岸码头建设规模越来越大,进出灌河水域船舶流量、通航船舶尺度和通航环境的复杂程度都有了显著提高。然而,与此同时雇佣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砂石船违规营运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这两类船舶存在船况差、船员严重缺乏航行操纵技能等问题,严重威胁水上交通安全。对此,连云港海事局副局长包继来表示,希望通过联合开展灌河水域综合整治执法行动,建立灌河水域综合整治执法机制,加强水上综合执法合作,共同打击灌河水域水上安全违法行为,保障灌河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