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和连云港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6-1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和《连云港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已经市 十四届政府 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云港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 行动方案(2019-2021)
近年来,连云港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逐渐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抓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载体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2018年,全市网络零售额达308亿元,同比增长41.9%,排名全省第7位,苏北五市第2位;全市农业农村网络零售额实现148.7亿元,其中农产品网络销售额24.9亿元,均排名全省第4位;网络相关就业人数43.7万人。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质量,实现电商产业提档升级,推动电子商务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亮点、新名片,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为主题主线,把电子商务作为提升地区特色产业层次、推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促进百姓增收致富的战略选择,牢固树立和贯彻电子商务发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发展质量,全力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发挥政府在产业布局规划、扶持政策引导、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共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环境。坚持市场主体的主导地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加强技术与模式创新,提升电子商务产业规模与质量。
——全面兼顾与特色突出相结合。全面推进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普及应用,重点促进我市优势资源、特色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形成具有连云港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模式。
——服务体系与电商发展相配套。全力推进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着力突破电商人才、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等制约因素,不断完善电商产业生态体系,支撑我市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要求
利用三年时间,实施“筑基” “固本” “育林” “凤栖” “龙腾”五大工程,即以电商服务体系为基,建立起适合电商企业成长的生态环境;以电商创新创业为本,营造好电子商务发展的优质氛围;以电商产业集聚为林,打造出一批特色突出、规模较大的电商产业集群;以电商园区载体为巢,建设成一批企业集聚度较高的电商园区;以电商重点企业为翼,发展成一批行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较强的龙头企业。到2021年,全市基本形成电商服务体系完备、电商创新创业活跃、电商产业集群特色突出、电商园区集聚度高、电商龙头企业示范引领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新格局,全市电商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电商产业规模翻一番,农村地区电商发展成果显著,网络相关就业人数稳定增长。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电商销售规模。2019-2021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30%以上,2019年达到400亿元,2020年实现550亿元,2021年突破700亿元,力争跃居全省前5位。
——农业农村电商。2019-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电商取得长足发展。全市农村电商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2019年分别达到 200亿元、38亿元;2020年分别实现280亿元、60亿元;2021年分别突破420亿元、90亿元,力争跃居全省前3位。
——网络创业就业。2019-2021年,全市网络相关就业人数年均增速5%左右,2019年达到46万人,2020年达到48万人,2021年达到50万人。
(二)具体目标
——电商服务体系。2019-2021年,全面增强支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服务能力,建立市、县两级电子商务专业服务机构目录,构建“县(区)—乡镇—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网络。各县(区)机构数和市级机构总数,2019年分别不少于10家和50家;2020年分别不少于15家和90家;2021年分别不少于20家和120家,培育一批品牌服务企业。
——电商人才培养。2019-2021年,建立“市—县(区)—镇”三级电商人才培养体系,累计培训各类电商人才10万人次。全市电子商务培训人数,2019年不少于2万人次,2020年不少于3万人次,2021年不少于5万人次。
——电商产业集群。2019-2021年,全市壮大一批特色突出、交易规模大、行业地位高的电商产业集群,重点培育四大产业集群。交易规模超100亿级和50亿级的电商产业集群,2019年分别培育1个;2020年分别培育1个和2个;2021年分别培育2个。
——电子商务园区。2019-2021年,全市建成一批配套服务完善、产业集聚度高和产值规模大的园区,重点建设九大电子商务产业园。业务规模超30亿元的电商产业园,2019年建成2个;2020年建成4个,其中超50亿的2个;2021年建成6个,其中超百亿的1-2个。
——电商龙头企业。2019-2021年,全市通过内育外引,发展一批电商龙头企业。年销售额10亿级和30亿级的电商企业,2019年分别发展2-3家和1家;2020年分别发展5-8家和3家;2021年分别发展10家和5家,其中50亿元的2家。
五、实施五大重点工程
(一)筑基工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建立完善全市电商服务体系,夯实电商产业发展基础,培育起支撑电商应用创新、产业集群壮大、园区企业发展的厚实土壤。
1.提升电商服务能力。整合本地电子商务服务资源,设立《连云港市电商服务机构名录》,建立IT、营销、物流、金融、衍生服务等服务机构数据库。鼓励组织各类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电商拓市”活动,举办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巡回对接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低成本、高质量的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大力培育专业电商服务机构,鼓励优秀电商企业对外开展专业服务,支持招引市外优质服务机构入驻。
2.完善三级公共服务网络。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和行业协会承接县(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供综合信息、营销策划、创业孵化等综合服务,并加快提高服务质量,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支持镇(村)升级改造电商服务站(点),提供信息服务、代购代卖、包裹收发等服务,实现“县(区)—乡镇—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网络全覆盖。
3.完善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引导商贸、农业、供销、通信和快递物流等企业整合资源,加快形成资源共享、多站合一、服务同网的农村电商物流体系。鼓励快递物流企业新建第三方共同配送平台,将快递配送服务延伸至社区(村)一级,实现镇村(社区)快递网点全覆盖。鼓励加强大型仓储、冷链物流、超大件物流等物流设施建设,引导大型电商和物流企业投资建设标准化仓储设施和电子分拨中心。
(二)固本工程。以“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为本,通过开展培训和孵化工作,转变企业传统观念,推进三次产业与电子商务的创新融合,壮大我市电商市场主体规模,推动电子商务产业不断壮大。重点促进农村地区的电商应用与创业,助推农民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增收。
1.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传统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培训。鼓励面向种养大户等开展农村电商培训,引入拼多多等知名第三方平台开设专题讲座,促进农村特色产品与电商平台对接。鼓励面向全市开展在ebay、阿里巴巴国际站等平台的跨境电商运营培训。鼓励开展电商高级人才培训,开设“连云港市重点电商企业总裁高级研修班”。鼓励电商企业引进高级管理、高端运营和核心技术等紧缺人才。
2.开展电商精准扶贫。鼓励乡镇针对经济薄弱村开展电商创业培训,推进本土农产品触网销售,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鼓励电商企业、电商服务机构主动对接经济薄弱村,指导、培训和孵化电商创业项目,帮助其农特产品实现网络销售。鼓励电商和快递物流企业雇佣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贫困户收入。
3.加强双创载体建设。引导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孵化机构等多元主体,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和存量土地等改造建设创新创业载体。鼓励双创载体按市场化方式合作共建、自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设计研发、检验检测和标准化等服务。鼓励双创载体主办或承办具有影响力的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
(三)育林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加强品牌培育,打造优势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配套能力,初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辐射力大、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
1.培育特色电子商务产业链。立足区位优势,做大做优做强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产销一体化的产业链,切实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大力培育以网上交易为核心,技术、物流、支付、认证、数据等支撑服务为外延的电子商务产业链项目。鼓励引进产业链相关项目,培育以电商服务业带动上下游产业的电子商务产业链,形成电商集聚效应。
2.鼓励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申请专利著作权、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国家发明专利等,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产业集群内企业品牌意识,大力培养区域品牌,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联合协作,实现优势共享。积极培育国家、省名牌产品,加大名牌推介力度,鼓励集群内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展销会和促销会,着力提升企业及产品的国内外知名度、美誉度。
3.打造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围绕本地特色产业资源,支持东海、灌云、赣榆、连云等县(区)加快产业集聚,壮大产业规模,培育产业集群,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推动电子商务向更高阶段发展。全市重点培育四大特色电商产业集群:
(1)东海水晶电商产业集群:依托水晶特色产业,着力培育壮大网商队伍,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设水晶B2B全球贸易平台;引入研发设计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产品创新能力,突破水晶产业天花板;大力引进水晶精加工企业,做精水晶产业链的加工环节,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供货能力,留住销售规模大、货源要求高的优质企业,吸引更多销售型企业加入集群。力争到2021年,水晶电商产业集群销售规模达200亿元。
(2)灌云特色服饰电商产业集群:以特色内衣产业为基础,支持企业加大产品创新,拓宽相关产品线,将特色内衣向泳衣、时装等特色服饰延伸,拓展市场空间;提升企业品牌意识,支持企业品牌建设;鼓励网络创业,壮大特色服饰市场主体;提升产业的终端销售能力,发展培育面向消费者的B2C企业;加大园区载体建设力度,提升产业链协同效应;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税收、管理等服务,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力争到2021年,特色服饰电商产业集群的销售规模达45亿元。
(3)赣榆海产品电商产业集群:以海洋产业为基础,加快建设海鲜电商产业集群和紫菜产业集群。依托海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海鲜电商产业集群,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发展海鲜产品的B2B、B2C电商交易,集聚海鲜电商企业,提升海鲜电商交易规模。依托紫菜交易中心,培育紫菜电商产业集群,完善线下紫菜交易市场,建立线上紫菜B2B、B2C、F2C交易平台;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鼓励利用天猫、京东以及直播、微信、微博等网络营销手段扩大销售规模;发展海苔等紫菜深加工产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支持企业品牌建设和产品创新。力争到2021年,海产品电商产业集群销售规模达100亿元。
(4)连云港跨境电商产业集群:以连云港综合保税区、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为主要载体,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平台优势,着重发展网购保税进口和特殊区域出口跨境业务,着力打造成立足连云港、服务全省的国内一流跨境电商集聚区和产业示范基地。增强中韩、中日班轮数量和运载能力,完善“点点通”服务平台出口业务模式,发挥平台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投入,为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快速通关通检提供技术支撑和高效保障;积极落实跨境电商相关税收政策,增强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积极性;对接跨境电商发货链路,引导连云港本地企业应用“点点通”平台从连云港港口通关;利用连云港港口区位、综保区、相对周边大型港口通关快速等优势,积极引入国内、日韩、中亚等从事跨境贸易的商品供应企业、电商销售企业的总部或分支机构入驻,提高跨境电商的集聚度。力争到2021年,跨境电商业务规模突破50亿元。
(四)凤栖工程。加强电商产业园区载体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对大型电商企业的承载能力,招引优秀电商企业入驻园区,加速电商企业集聚发展。
1.推动产业园区建设。发挥我市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引领作用,鼓励因地制宜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加快综合型电子商务园区建设,以电子商务为引领,全面推动软件、客服、大数据、物联网、快递等相关行业发展。鼓励各县(区)依托现有开发区、产业园与产业集群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企业,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建设网商孵化园和创业园。
2.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围绕 “电商聚集、电商孵化、人才创业、金融创新”目标,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加快集聚、错位发展。鼓励园区围绕电商发展开发或新建数据中心(IDC)、公共呼叫中心、电商融资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类项目,形成集商品交易、支付结算、物流配送、体验会展、金融服务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3.推进重点园区发展。支持各县(区)依托区域特色产业,引导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向园区聚合。支持园区提档升级,对优势特色园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并给予重点支持。全市重点建设九大园区:
(1)东海水晶文化创意产业园:以发展水晶产业为园区特色,集聚电商交易、创意设计、生产加工等企业,打造成国内唯一、世界知名的水晶文化产业园。2019年园区内电商交易额达25亿元,2020年实现40亿元,2021年突破60亿元。
(2)灌云特色服饰电商产业园:建设大型电商产业园,为特色服饰电商产业提供集聚支撑,将分散的电商销售企业以及加工、设计、物流等配套企业集聚到园区,提高特色服饰产业链整体协作水平。2019年园区内电商交易额达12亿元,2020年实现18亿元,2021年突破22亿元。
(3)赣榆紫菜电商产业园:以发展紫菜产业为重点,集聚紫菜及延伸产品生产、电商交易、配套服务等企业,提高紫菜产业集中度和产业规模。2019年园区内电商交易额达15亿元,2020年实现20亿元,2021年突破30亿元。
(4)赣榆海产品电商产业园:重点建设冷链物流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电商服务生态,积极孵化培育电商经营者,集聚海产品、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交易企业和服务企业,夯实赣榆海产品电商产业发展支撑。2019年园区内电商交易额达20亿元,2020年实现30亿元,2021年突破40亿元。
(5)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依托连云港作为“上合组织成员国公用出海口”这一国家定位,以及完善的海、河、公、铁多式联运优势,发展成为面向中亚—环太平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电商物流集散中心,围绕跨境贸易和电商物流服务,开展网购保税、海运快件等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仓储、分拨、配送等供应链物流服务体系。2019年园区内电 商物流货值达 0.5 亿元, 2020 年实现 1 亿元, 2021 年突破 1.5 亿元。
(6)连云跨境电商产业园:着力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链,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一站式服务机制,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培育孵化功能,重点发展跨境直购模式,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形成错位发展。2019年园区内电商交易额达1亿元,2020年实现1.3亿元,2021年突破2亿元。
(7)海州智慧物流产业园:重点打造面向各类电商业务的物流服务体系,加大规模电商企业引进力度,集聚一批电商总部企业,打造以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协同发展为特色的综合性园区。2019年园区内电商交易额达20亿元,2020年实现30亿元,2021年突破40亿元。
(8)灌南颐高“互联网+”创业园:以发展和支持农产品电商为重点,完善面向农产品电商的配套服务,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孵化培育,成为支撑灌南农特产品电商的核心载体。2019年园区内 电商交易额达 10 亿元, 2020 年实现 15 亿元, 2021 年突破 20 亿元。
(9)开发区现代物流电商产业园:以工业电商孵化和培育为重点,着重发展B2B垂直电商服务体系,成为连云港市工业电商的“摇篮”。2019年园区内电商交易额达2亿元,2020年实现3亿元,2021年突破4.5亿元。
(五)龙腾工程。培育一批垂直电商交易平台,提升我市平台经济发展能力。着力扶持一批重点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力。引进一批有知名度的领军企业,增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竞争力。
1.培育一批有辐射力的电商平台。鼓励引导幸运叶子、菜篮子、指尖商城、连农云商、文拍厅、易家网、车无忧等一批现有电商平台发展。鼓励各县区依托优势产业建设水晶、海鲜产品、紫菜、全域智慧旅游等一批B2B电商交易平台。鼓励工业龙头企业建设覆盖产业链上下游的B2B交易平台,打造工业硅产品B2B电商交易平台、材料类B2B电商交易平台等。
2.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把培育电商龙头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在政策扶持、规划发展、融资服务、环境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在各个行业和业态培育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连云港市重点电商企业名录》,打造天马网络、礼朵拉、连农云商、森木珠宝、韵道珠宝、欧美斯、谷色食品、库恩玛维、恒大助业、克灵斯通等一批龙头企业。力争至2021年,培育过亿元龙头企业40个。
3.引进一批有知名度的领军企业。支持引进行业知名电商企业,根据企业规模给予奖励。推进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深度合作,加快一批重大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项目落地。结合我市产业布局,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的智能化物流企业与第四方平台。鼓励本地有实力的商贸物流企业,加强与阿里、京东、苏宁等知名企业在新零售、跨境电商、大数据、云计算、精准扶贫等方面合作。
六、保障机制
(一)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负责电子商务的政策、规划制定和具体工作的开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本地区、本条线电子商务发展的组织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落实专项资金支持。整合各级各类电子商务相关资金,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出台支持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保障“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推进“五大工程”贯彻落实。
(三)建立统计分析体系。建立我市电子商务统计体系和工作网络,扎实抓好统计工作的宣传、组织和落实,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采集汇总和分析,及时全面反映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情况、应用水平、结构变化和发展趋势,为制订有关发展规划、确定扶持项目提供依据。
(四)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围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商务诚信的宣传、 教育 、指导和监督力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完善部门监管机制,加强对网上交易商品和服务质量、价格行为的监管。加强质量管控,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和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五)建立高端电商智库。与知名电商专家团队三方合作,共建电子商务领域的政产学研平台,为全市的电商产业发展模式、 电商技术应用、重点项目引进、高端人才培养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撑。
(六)设立电商产业发展基金。鼓励各县区探索以财政资金为杠杆,引入社会资本,设立电商产业基金,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连云港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为落实《连云港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产业集群规模壮大。对2019年度网络销售规模超过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特色电商产业集群,分别给予所在县(区)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下一年度销售规模每增长10亿元,另给予10万元奖励。
二、支持电商园区载体发展。每年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进行达标考核,电商交易额、电商企业数等主要指标达到省级创建标准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米,入驻电商企业30家以上,年度网络销售额3亿元以上的重点电商园区(不含省级电商示范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筑面积5000平米以上,入驻电商企业20家以上,年度网络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电商园区,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支持重点电商项目招引。对行业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含专业电商服务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子公司(独立法人),年开票网络销售额1亿元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引进企业的乡镇(街道)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落户的全国性/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的重大电子商务产业项目,可参照招商引资政策执行。
四、支持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支持镇(村)电商服务站(点)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对经验收合格的站、点,分别按10万元/个、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建设的镇(村)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支持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对市行业主管部门按计划开展的培训活动,予以全额支持。支持引进优秀电商企业和人才,对重点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营运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可享受《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17〕26号)相关政策。
六、支持其他电商配套服务提升。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我市电商企业开拓专业化、特色化和多样化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市级出台的针对中小企业支持的金融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电商企业。支持电子商务项目绩效评审、数据购买服务和高端智库建设等配套投入。支持电商拓市、电商扶贫相关公共性活动和农村电商品牌打造。
七、附则。本政策意见适用于连云港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电子商务或为国内外企业和个人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意见中第(一)条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支持,其余各项奖励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市级奖励。申报主体发生严重失信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取消奖励资格。
本意见有效期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本意见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