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服务措施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5-13
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在近年来相继推出惠民便企系列措施的基础上,市公安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服务措施》,通过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效能、集成优化自贸试验区警务服务、强化警企联防联控、严打涉企违法犯罪活动等,更加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市公安机关将提供政务便利服务,部分高频车驾管业务进驻派出所、邮政保险、县区政务中心、社区医院等场所,上半年新增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不少于4个、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6个、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试点5个,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实现网上办、社会办占比不低于50%。对申领居住证数量较多的企业单位,公安派出所上门采集信息、集中受理制作,方便企业用工。依托连云区政务服务中心,成立自贸试验区警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出入境、治安、户政等业务,设立公安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自贸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安政务服务。在市开发区、徐圩新区整合部分高频业务,分批建设10个警务服务站(室),就近服务园区企业。
完善“走出去”企业警务联络员机制,依托连云港论坛,加大我市“一带一路”沿线重点海外项目、公民、留学生服务力度,切实保护我海外企业和人员合法权益。根据疫情情况和上级统筹安排,派员赴海外项目所在国或对华友好的重点国家开展访问交流,调研海外园区安保存在问题、先进做法和有益经验,推动建立和加强外国警方与我海外项目的合作机制。
建立企业诉求反映和权益维护机制,构筑经济犯罪社会化侦防新体系。加大对自贸(试验)区、综保区、开发区等地重点企业保护力度,将经侦警务有效融入驻点警务室,常态开展预警防范和宣传教育,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积极帮助电商企业健全内控机制,扩大信息、数据供给渠道,为电商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有效服务保障。
严厉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黑恶势力、“盗抢骗”犯罪,利用信息网络侵犯企业权益犯罪和“职业放贷人”实施高利贷、“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侵犯企业及经营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行政、刑事案件,努力减少企业经济财产损失。健全完善品牌保护机制,重点打击疫苗、抗风湿、抗肿瘤和制售假劣口罩、医用防护服等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我市医药企业合法权益。严查严治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应用重点客货运管理系统,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高风险企业实行约谈警告、联动惩戒。
推行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严守法律底线同时,提高办案效率,尽量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行政案件繁简分流,在不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缩短办案周期。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强制措施。采取限制财产强制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同时,为涉案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允许企业继续合理使用厂房、设备、车辆等涉案财物,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