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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医疗保障部门交出亮眼“成绩单”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1-13

       加大基本医保保障力度和范围、持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成果……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0年,我市医疗保障部门聚焦医保领域重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着力办好惠民实事,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也向广大市民交出了一份亮眼“成绩单”。

       让群众感受到实打实的“获得感”

       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举措,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持续下降。市医保局先后推进落实三批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在我市落地,112种中选药品涉及糖尿病、高血压、抗肿瘤、抗感染、消化系统、呼吸系统等多个治疗领域。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2%以上,最高降幅98.6%。落实国家第一批药品集采近一年来,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的204.66%,落实国家第二批药品集采半年来,已完成约定采购量的117.78%,累计节约医药费用1.2亿元。积极推进省三批医用耗材联盟带量采购在我市落地,累计节约医药费用6400余万元。我市与常州、扬州、镇江组成“四市联盟”,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5个品种累计节约医药费用2400余万元。

       全面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保障力度和范围持续加大。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453.9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保82.78万人,城乡居民医保371.1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8.88万人,按常住人口统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政府财政补助力度不断加大,人均补助最低标准由2018年每人每年5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80元。根据最新统计,全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已达到83.93%和71.19%,报销比例相较2016年大幅提高,大病保险最低支付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0%以上,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

       让百姓收获满满的“幸福感”

       着力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成果,切实提升服务质效。在市医保部门的努力下,我市实现与安徽省的门诊费用双向直接结算,并通过优化政策、升级系统,成功实现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门慢、门特待遇的一单制结算。在全省率先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进一步拓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绿色通道。增加异地就医转诊直接备案病种数,新增12种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备案病种,直接备案病种数由8种增加到20种。推出异地就医未转诊登记服务,对不符合转外就医条件,但自愿降低报销比例至市外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推出未转诊登记服务,登记完成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给市民生活增添一份“安全感”

       “两个确保”助力疫情,全力保障疫情下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疫情期间,市医保部门紧急向全市定点收治医院预付3.3亿元医保专项资金,确保医院能够及时提供救治服务。针对疫情调整报销政策,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甲类支付范围,对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再执行未备案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并将口罩、手套、消毒液等消杀用品临时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同时,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优化门特、特药待遇申报流程,延长2019年医疗费报销截止时间,放宽慢性病门诊一次购药量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全力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得到进一步稳定巩固。对省定的7类重点救助对象和建档立卡中的低收入家庭等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由当地政府全额资助,大病保险起付线较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各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住院费用政策范围的自付部分救助比例为75%,年度累计医疗救助封顶线为16万元,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0万封顶线的50%。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全市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政策文件,将全部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达70%。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