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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纳税信用评价 突出分级分类管理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1-11

     近年来,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不断拓展信用等级结果应用,密切部门协作,发挥联合激励、惩戒效应,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定期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为企业画像。 在每年3月份, 税务局系统上下级联动,同步启动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市局统一制定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工作程序、信息交换方式、差异处理原则和评价结果确定等内容,确保各级步调一致、规则一致。2020年,我市共纳入企业纳税人信用管理11.26万户,参评10.21万户,占比90.63%,基本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

        二是实施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机制。 纳税人对评鉴结果异议,申请补评或复评程序后,及时动态调整相应的纳税信用等级。对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新办的企业纳税人,主动评价为M级,对存在关联D级的新办纳税人当年同步定为D级。对存在重点税务违法行为列入“黑名单”的纳税人,自次月起,系统自动发起流程将信用等级降为D级。日趋完善的动态管理机制,有效的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纳税信用遵从。

        三是有效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措施。 本着“信用不同、等级不同、待遇不同”的原则,对纳税人采取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一方面,对信用良好的纳税人采取激励措施,对外公布A级纳税信用名单,对A级一般纳税人可单次发放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还提供绿色办税通道及专门人员辅助办理涉税事项。依托省局电子税务局,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纳税人推行提供网上发票申领、“银税互动”信用贷款产品,全力营造“守信处处受益”的纳税氛围。另一方面,强化失信企业监管,对信用级别最低的D级企业,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管理,通过降版降量或控制领用的方式,从严控制此类企业的发票领用,采取优惠资格备案严格管理、取消增值税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资格等惩戒措施,强化日常涉税业务审核,加强风险分析识别,加强纳税评估、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等。

       四是积极探索试行纳税信用承诺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以房产交易为切口,探索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了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文书格式和模板、明确试点项目,切实减少事前证明材料报送。注重试点过程跟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试点事项的风险可控性进行分析评估,及时调整细节和流程。采取边试点、边建设的思路,及时分析、总结,围绕依申请办理的税务事项,进一步拓展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型、信用修复型等三类承诺的适应范围和项目,探索建立纳税信用承诺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力争实现办税更简、风险可控、纳税人获得感提升。

       五是建立联合奖惩机制。 纳税信用等级做为衡量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指标,在各行各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市税务局积极落实市级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定期推送送税收信用信息,为高等级信用企业在各类评先评优等提供便利。今年已为我市2000余户次评优评先的企业与个人在省级、市级政府部门参加先进单位、示范单位、优秀企业家、模范代表等奖项中提供推荐意见。通过电子税务局和门户网站适时公布纳税人行政处罚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同步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启动联合惩戒机制,把纳税信用融入社会诚信体系,降低市场交易风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努力实现“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连云港市税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