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申报工作开始啦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1-12
为推进我市环保信用体系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正面引领作用,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定办法(暂行)》要求,现决定开展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申报工作(2020年第一期)。本期将根据最终评分情况,产生10家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
一、申报条件:
(一)两年内无环境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二)设有独立的环境保护机构并配有专职环保人员;
(三)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蓝色及以上;
(四)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一年内无被查实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
(六)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范性工作要求。
二、截止时间:6月16日--26日
三、报送地址: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评定办法》可登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看。(网址:http://hbj.lyg.gov.cn/lygshbj/wryjggk/content/296082d0-df24-4b98-93f5-f29b0a95903e.html)
(联系人:王青青;联系电话:85522656;电子邮箱:h855217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