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将信用手段纳入车辆超载超限运输源头治理工作中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1-12
根据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下发的关于治理超载超限执法工作的文件精神,连云港市运管处结合本地实际,全面贯彻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会议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切实落实治超工作,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
连云港市运管处突出重点,联合同级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货运站场、矿山、水泥、钢铁等辖区内非经营性企业的货运装载源头的排查工作,由市治超办梳理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对排查到的涉及港口的源头装载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加强对《江苏省货车超载超限“一超四罚”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严管严查,强化惩戒力度。对高频超载超限车辆,特别是“百吨王”车辆线索既查车又查所示企业,对被通报运输企业采取暂停新增(转入)运力、扩展经营范围等相关许可业务的管控措施,告知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能整改到位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和信用联合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