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出台 连云港市每年可为相关个体户减税近百万元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21
近日,市区一位个体工商户刘先生来到市税务部门咨询,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能否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出台《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据测算,此项新政能为全市符合征收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近百万元。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告》明确,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具体如何享受呢?根据《公告》规定,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如果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连云港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工作人员表示。
税务工作人员还表示,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x(1-50%)。
【例】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A,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电子税务局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