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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事项:拖欠货款不履行 迫于压力忙还款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8-03

“法官,我还尚欠李某多少货款,我马上将钱转入你们法院执行专户……”7月24日,林某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向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咨询其所欠货款情况,并当场履行全部给付义务,至此,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据了解,被执行人林某名下有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到期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林某对此不予理会,既不申报财产状况,也不去履行给付义务,并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

之后,执行法官通过“点对点”、全国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林某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其在银行账户上仅有少量的存款,根本无法足额偿还全部债务,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对此束手无策。

该案虽然是小标的执行案件,但执行法官仍怀着一颗为民办实事之心,丝毫不敢懈怠,经执行线索摸排,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财付通等进行冻结,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致使被执行人林某寸步难行,最终被执行人林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并通过转账方式履行全部给付义务,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