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事项:连云港交警曝光全市上半年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7-30
你知道终生禁驾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这辈子不能再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永远都不能开车了!可以说是一项非常严厉的处罚。
为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飓风行动”夏季攻势,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连云港交警 集中曝光今年上半年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今年上半年,连云港市共有17人因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身份证号:3207231976******33
02姓名:李南京
身份证号:3207221980******12
案件经过:2020年1月1日18时许,李南京醉酒后(呼气酒精测试含量:206.9mg/100ml)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东海县牛桃公路追尾前方同向行驶的李某兵的驾驶无号牌农用三轮车,致农用三轮车乘车人李某风死亡,两车损坏。
03姓名:姜学西
身份证号:3207221969******79
案件经过:2019年11月19日14时35分许,姜学西饮酒(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后持C1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东海县牛安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牛山街道窦洼村路口,遇王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沿牛山街道窦洼村水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左转弯,二轮摩托车前部与二轮电动车左侧相撞,事故致姜学西、王某某及二轮电动车乘车人李某某受伤,其中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
04姓名:袁从付
身份证号:3208221965******30
案件经过:2019年1月16日17时40分左右,袁从付驾驶二轮燃油助力车在灌南县怀庄小学门前东西水泥路西侧刮撞行人李某某,造成李某某重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袁从付逃逸。
终生禁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