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事项:强制拘留!被执行人当天缴纳罚款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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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3
申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5000元。判决生效后,申某一直未主动缴纳罚金。近日,该案移送执行。执行过程中,简阳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电话约谈申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
申某声称其在缓刑期间无固定收入来源,也无财产可执行。但经查询,申某名下有一套商铺可供执行,简阳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措施后,传唤申某到院约谈执行。法院告知申某如不缴纳罚金,法院将对查封的商铺启动司法拍卖程序。申某仍百般狡辩,态度强硬,拒不执行。
因申某未如实申报财产,自身有履行能力仍不缴纳罚金,简阳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在拘留申某后,其亲属在当天下午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45000元,该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