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事项:借钱不还被拘留 家人筹钱忙履行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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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07
近日,被执行人刘某某的妻子将5万元案款交到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希望提前解除对其丈夫刘某某的拘留措施,界首法院根据被执行人刘某某的悔错及履行义务表现,提前解除了对其的拘留,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被执行人刘某某于2018年5月27日以缺少资金为由向申请人王某借款50000元,约定月息2分,借款期限为7个月。借款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刘某某失去诚信拒不还款引发诉讼。判决生效后,刘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刘某某置若罔闻,毫无还款意愿。近日,执行法官来到刘某某家中,对其明理释法,然而刘某某态度强硬,仍表示没钱,执行法官依法将刘某某拘传到法院,对其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但是刘某某坚称没有钱,鉴于此,执行法官当场对刘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被送去拘留所的刘某某一下子慌了神,赶忙通知其家属筹钱履行义务。刘某某的妻子送来了案款,因刘某某的妻子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且全部履行完还款义务,界首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刘某某的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