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事项:830万工程款 强制执行到位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9-27
“这么快就拿到了工程款,你们效率真高!”9月22日,在办完领款手续后,申请人陈某激动地对执行法官说道。原来,陈某当天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安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领到了830余万元工程款,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申请人陈某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实际施工人,承建金安区某小区其中5栋楼的实际施工。工程完工后,被执行人六安某置业公司、某建设公司一直没有支付工程款。在多次催要无果后,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但两公司仍然没有支付工程款,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案背后还涉及到大量农民工工资的支付问题,申请人陈某如不能及时拿到工程款,就会影响到手下工人工资的发放。鉴于此,执行法官立即行动,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发现六安某置业公司名下账户有足额的流动资金,遂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该案执行款全额扣划至法院账户。
在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当即联系申请人陈某到执行局办理领款手续。当日,在办理完领款手续后,执行法官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830余万元案款全部发放给陈某。至此,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成功执行完毕,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