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事项:恶意拖欠劳务费 强制措施促执行
来源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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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7
“法官,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愿意履行还款义务,麻烦你尽快给我解除强制措施吧!”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杨某在法院强制措施的威慑下,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9年4月,汪某在杨某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务工。工程结束后,杨某仅支付了汪某部分工资,剩余62308元未支付。汪某经多次催收未果后遂向武胜县法院提起诉讼。武胜县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杨某支付原告汪某6230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未如期履行生效文书判决义务,原告汪某遂向武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材料,并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杨某既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杨某联系,告知其如拒不履行义务,将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后果严重者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杨某见事态严重,称其工程款未到账,暂时没钱支付欠款,并承诺于2022年9月底工程款到账后付清欠款。
规定期限到达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但其拒接电话,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遂对其采取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并向其送达了预拘留通知书。迫于强大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杨某主动到法院付清了拖欠已久的工资款。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民生案件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武胜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畅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灵活运用各类强制措施,力争用最快速度、最强力度、最暖温度全力保障涉民生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