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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事项:微信账户被冻结 急忙现身还欠款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04

       “李法官,我今天先付10000元,余款一年内付清。请解冻我的微信账户吧,几位工友等着结算工钱,我不想再吃官司了!”近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的微信账户,迫使其主动现身还款,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了解,曹某和王某是朋友关系,2019年1月起,王某因生意周转陆续向曹某借款,截至2019年10月累计借款金额62283元,双方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推脱不还,曹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还本付息。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曹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收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启动“查人找物”程序,均未见成效。据申请执行人曹某透露,被执行人王某跟几个工友一起从事装修工作,以前经常看他通过微信转工资给其他工友。执行法官按图索骥,调取了王某微信账户的流水信息,发现该账户交易频繁,金额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而且有几位固定交易对象,与曹某提供的线索很吻合,遂当即冻结了王某的微信账户,次日反馈冻结金额为30562元。三天后,王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提出了还款计划,并说出了文章开头那句话。

  经核实,王某被冻结的微信款确是刚结算的装修款,其中18000元待支付给三位工友。曹某对王某提出的还款计划略作修改后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即曹某同意王某总共偿还71000元了结此案,当场还11000元,余款60000元于2022年5月31日前还清,否则恢复原判决执行。在双方签完执行和解协议后,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