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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事项:冻结生意账户 主动现身和解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8-02

       银行账户被冻结之后,被执行人担心生意受影响,主动现身来到法院请求执行和解。7月26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成功促使一起执行案件得以和解。

  2018年10月,严某因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何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为一年,届期,何某多催讨,但严某均不予还款,之后何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严某仍未归还借款,何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严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严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之后,执行法官前往严某的住所开展执行工作,此时大门紧锁,人常期外出,又无联系方式,执行工作无法继续。与此同时,执行法官立即对严某所有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发现严某名下的一个账户余额有新变动,便立即对该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不久之后,被执行人严某发现经营小生意的资金来往账户被冻结,担心以后会影响小生意,于是主动现身法院要求和解。

  因去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严某很难赚到钱,但非常想还钱,一时又拿不出这么多钱来还款,请求分期履行,并解除对银行账户的冻结。执行法官考虑严某的实际情况和困难,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经过多次的协调,双方当事人作出了详细还款计划,最终达成执行和解,至此,该案顺利以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