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事项:害怕被拘留 叙永一被执行人主动履行12500元执行款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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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12
近日,叙永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打电话前来履行义务,此案得以执行完毕。
2014年,王某向禹某借款40000元,后多次催收未果,禹某诉至叙永法院请求判决王某偿还借款,经叙永法院判决,王某需在2015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禹某本金及利息5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告知其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王某迅速履行了部分欠款后,至今未履行余下的12500欠款,之后更是不知所踪,网络查控查无财产,也无法联系到王某本人及其家人。执行法官遂将王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进行惩戒。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通过不懈坚持终于再次联系到王某,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又向其讲解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王某依旧态度强硬。之后,法院对王某作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王某一看执行法官动了真格,便急忙说道:“再给我几天时间,我想办法凑凑钱,我一定会履行的。”拘留不是目的,兑现才是。
执行法官决定再给王某几天时间。3日过后,“叮铃铃,叮铃铃……”来电铃声响起,执行法官接起电话,“喂,请问是雷法官吗,我凑好钱了,我马上来履行。”王某急切的说道。在法律强大的震慑力下,王某快速来到法院,现场支付剩下的12500元欠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