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银监分局2017年绿色信贷工作报告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8-01-24 00:00
一、 2017 年工作总结
1 、 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信息传导工作。 落实《连云港市绿色信贷信用信息共享协议》, 加强与地方环保、节能减排、工业转型升级等政府主管部门接洽,收集 1-3 季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违法违规, 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提示银行关注环境和社会风险。
2 、 推动差别化信贷政策落地生根 。收集 2017 年上半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环境、安全等重大风险企业信贷情况 》、《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情况》和《不同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企业信贷情况》三张监测报表,并按《连云港市绿色信贷信用信息共享协议》要求上传至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同时,督促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放,推动优化信贷结构,防控信贷风险,成效显著。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保信用优秀企业贷款户数、贷款余额分别为 53 户、 38.98 亿元,较年初分别增加 9 户、 13.89 亿元;对环保信用良好企业贷款户数、贷款余额分别为 340 户、 84.27 亿元,较年初分别增加 15 户和 -3.22 亿元;对环保信用一般企业贷款户数、贷款余额分别为 30 户、 3.67 亿元,较年初分别减少 1 户和 4.23 亿元;对环保信用较差企业贷款户数、贷款余额分别为 5 户、 0.10 亿元,较年初分别增加 2 户和 -0.53 亿元;对环保信用极差企业贷款户数、贷款余额分别为 1 户、 0.14 亿元,较年初分别减少 3 户和 0.43 亿元;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余额 95.96 亿元,较年初增加 45.60 亿元,增长 90.55% 。
3 、 开展绿色信贷自评价工作 。完成全市 5 家法人机构绿色信贷自评价工作。通过对全市法人机构在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方面开展绿色信贷实施情况自评价专项检查,提高了全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投放能力。 2017 年,全市 5 家法人机构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评分较上年度均有所上升。辖内法人机构履行绿色信贷的能力较上年度有所提高,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环保绿色、蓝色企业信贷投放分别增长 127.14% 、 17.05% ,对黄色、红色和黑色企业信贷投放减少 41.36% 、 74.29% 、 100% 。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 进一步推动绿色信贷政策落地生根 。一是确立绿色金融理念。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实施绿色金融与履行社会责任,防范环境社会风险及加快信贷结构调整有机的结合起来,培育和倡导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形成有利于开展绿色金融的企业文化和长效机制。二是构建绿色信贷制度。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连云港特点制定和实施绿色金融战略,坚持以绿色为导向,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等规定,结合本机构的业务发展特点和风险偏好,制定和完善绿色信贷政策和制度。同时,严格绿色信贷考核制度,推动绿色信贷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提高绿色信贷的执行力。三是践行绿色信贷标准。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绿色金融理念融入到信贷政策、业务管理、流程和产品设计等各个环节之中;在资源配置上优先向绿色金融领域倾斜,建立有助于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机制,制定有利于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的激励、约束和考核机制。
2. 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统计监测工作。进一步 加强与地方环保、节能减排、工业转型升级等政府主管部门接洽,争取更全面、及时获取环保、安全生产、转型升级方面的信息,为银行机构绿色信贷投放决策做好信息保障;同时,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监测机制,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综合手段提升银行业履行绿色信贷的能力。
3. 进一步推进绿色信贷自评价工作 。督促法人银行机构按照绿色信贷自评价的要求,通过对自身在组织管理、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与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方面的不断改善逐步提升履行绿色信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