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事项:连云港市税务局守信激励案例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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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4 00:00
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加快纳税信用体系应用建设,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风尚,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全面推行税收激励机制和违法“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91320700139326953H)2016、2017年度连续两年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为激励守信企业,我局对该公司进行多种激励政策。包括: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让使企业在社会有更好的影响力和形象,为其经营提供了很大便利;
(二)给予其A级企业发票认领激励,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该企业同时为出口退税企业,根据年度信用评价结果评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以下便利措施:(1)受理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后,经核对申报信息齐全无误的,即办理出口退(免)税。(2)向该类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联系企业。
多措并举,实现了将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与社会信用管理有机结合,释放出激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