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全面提升“信用南宁”建设水平
来源 :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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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7
“信用商圈”“信用园区”示范试点实施信用监管并开展守信激励,打造一批诚信品牌;继续升级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双公示”核查、融资信用服务、信用园区管理、信用商圈管理等功能……记者日前从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获悉,《南宁市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印发实施,提出了二十二条任务全面提升“信用南宁”建设水平,其中多项与市民息息相关,让信用更好地融入城市的方方面面和人们生产生活的各类场景中。
研究制定一系列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制度文件
《工作要点》是经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由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这一文件围绕立足顶层设计,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强化归集共享,筑牢用信基础;强化信用监管,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应用,提升信用便民惠企水平;强化市场培育,推动信用服务行业规范;强化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等七大方面提出二十二条重点任务并进行了责任分工。
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工作要点》明确,加快推动信用立法,继续开展《南宁市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提出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将信用条款列入更多的专项立法,研究制定一系列行业领域信用监管制度文件,确保信用体系建设遵循法治轨道,继续实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城市信用监测、联合奖惩案例报送等重点工作的日常督促和排名机制。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南宁市在筑牢用信基础和强化信用监管方面持续发力。《工作要点》提出,将继续升级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发“双公示”核查、融资信用服务、信用园区管理、信用商圈管理等功能;依法依规编制《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3年版)》,继续实施“信用信息归集质效提升行动”,开展南宁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评估,降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并将通过南宁市事前信用承诺监管平台广泛实施事前信用承诺制,鼓励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分级分类、失信成本大幅提升、“互联网+”和大数据特征充分体现的新型监管机制。
南宁市将继续完善南宁市合同履约信用监管系统;依法依规编制市本级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并依托南宁市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实施;继续开展信用信息修复接力培训,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标对表开展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针对月报通报提及的存在严重失信问题立行整改。
《工作要点》还提出,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职能,依法依规开展信用服务,提高信用评级报告质量,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促进信用评级市场规范发展。以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为契机,按照评审指标要求,对标对表、查遗补漏,针对薄弱关键环节实施攻坚,深化取得的信用成果,做好总结及经验推广。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信易+”场景
强化信用应用是《工作要点》的一项重要内容。南宁市将持续推进“信易贷”工作,推广使用南宁市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信易贷”功能,编制《南宁市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事项清单(2023年版)》,继续拓展南宁市诚信卡的受益对象数量,丰富激励措施。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信易+”场景,让诚信企业和守信人可享受到更多场景的守信激励、信用福利。
今后,南宁市将在“信用商圈”“信用园区”示范试点实施信用监管并开展守信激励,打造一批诚信品牌,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行先试;加强税务领域纳税信用宣传,加大A级纳税人培育力度。
南宁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继续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市绩效考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差异化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以考核体系督促各单位形成齐抓共管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