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我市启动2024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来源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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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6
为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升公益服务效能,日前,我市正式启动2024年度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此次评价由市委编办牵头,联合市发展改革委、法院、公安等10家监管部门及各举办单位共同推进,旨在通过科学评价机制,激励事业单位诚信履职,优化公共服务质量。
一、
评价范围明确 分类管理精准
本次评价面向2024年1月1日前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涉密单位、垂管机构及其他特殊单位暂不纳入。通过分类管理,确保评价覆盖广泛且重点突出,为后续动态监管奠定基础。
二、
多维评价体系 等级划分严格
评价内容涵盖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社会服务、监督管理及综合信用状况四大维度。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其中A级(90分及以上)为信用优秀单位,D级(不满60分)则属严重失信。评价采取“指标评分+直接判定”双轨模式,对存在重大违法、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的单位直接定为D级;对未公示年报、预算不实、列入异常名录等行为,则视情节降为B级或C级。
三、
四步实施流程 确保公正透明
评价工作自2025年5月19日启动,至7月31日结束,分阶段推进。分类评价:事业单位完成自评并提交材料,举办单位结合公益任务完成度(“好”类比例不超过30%)和投诉举报情况评分,监管部门依据“红线指标”量化打分或直接定级。初定等级:市委编办汇总多方评分,核实信息差异后形成初评结果。反馈征询:初评结果经举办单位反馈至事业单位,异议者可申请复核,确保程序公平。结果公示:终评结果通过“连云港机构编制网”公示,并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失信单位可在年内申请信用修复,动态调整等级。
四、
强化责任落实 突出结果运用
严格归集信用信息,确保数据真实有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与招投标、金融服务、容缺受理及监督检查等挂钩,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导向。
通过构建公开透明的信用体系,将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供更高效、更优质的公益服务,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