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骗提骗贷公积金后果很严重 务必算好四笔账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2-27
我市机关单位职工王某持虚假异地购房材料骗提公积金,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获后通报其单位,同时作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且违规提取行为情节严重,王某的骗提情况还被报送纪检监察部门。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去年来,全市开展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目前共查处骗提骗贷行为66起。
住房公积金虽然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满足规定的条件和情形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手续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职工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批评教育、通报至涉事职工所在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在5年内取消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加以处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以来查处了66起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其中,某职工拿着伪造的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证件,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提取公积金,被发现其提供的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等都是伪造的,随后将相关资料信息移交公安机关,由于持有伪造发票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其目前被我市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某职工通过黑中介伪造购房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10万元,黑中介从中收取4万元费用,被查获后,该职工除依法受到相应惩戒外,其支付黑中介的4万元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某职工携住院发票及诊断证明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提取公积金,经确认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其受到5年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相关骗提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某职工因替人担保承担高额债务,通过黑中介伪造购房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被查获后,依法受到相应惩戒。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力挤压涉黑势力滋生空间,不断加大线索摸排梳理力度,主要排查2017年以来办理公积金异地提取、大病提取和异地贷款的业务档案,重点治理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拟手段违规提取、贷款住房公积金,并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等违规行为。“公积金扫黑除恶范围包括缴存职工使用虚假材料(假不动产权证、假发票、假合同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协助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其他涉及公积金的‘黑、恶、乱’现象。”
骗提骗贷公积金不仅是违规,还涉及违法,后果很严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当事人务必算好四笔账,一算“政治账”(纪律处分、行政处分、刑事处分);二算“经济账”(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提取和贷款,用自己的钱支付黑中介很多手续费);三算“名誉账”,防止身败名裂;四算“家庭账”,免得家庭失和引发矛盾直至妻离子散。
据悉,对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都将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业务限制和行政处罚;涉及伪造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中介机构协助公积金缴存人员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并胁迫收取高额手续费的,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
“去年以来,我中心加大对骗提骗贷公积金行为的查处力度,与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房地产黑中介联合行动,同时,与人社、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提取贷款资料的核查力度,共查处骗提骗贷公积金事件66起,接下来,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对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漏洞,维护公积金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