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中介组织和个人无权代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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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15
两起骗提公积金案件被查获,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提醒
中介组织和个人
无权代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本报讯(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朱彩云)近年来,一些不法中介在互联网、微信、QQ等平台上发布提取公积金广告,利用伪造的材料帮助“有意愿”的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笔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广大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中介”“小广告”。
1月14日,我市某国企职工郑某以赣榆区买房手续申请提取公积金。前台工作人员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未能查到此笔买房记录,通过仔细核查其申请材料,发现其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结婚证皆系伪造。在事实面前,郑某承认因急需用钱,网上联系了黑中介,按事成之后以提取金额20%的代价购买了此套买房提取材料,此时郑某公积金账户余额达13万余元。按此计算,如果骗提成功将付中介2.6万元。
无独有偶,1月19日,赣榆区某事业单位职工王某以市区买房手续申请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同样通过联网核查发现了骗提行为。面谈时,王某说是通过微信联系一名黑中介,双方谈好的中介费是成功提取额的30%。
针对这两起虚假购房骗提公积金案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先纳入黑名单,还要移交公安部门。“近年来,骗提骗贷公积金的手法层出不穷,高额的手续费让一些不法中介铤而走险,在互联网、微信、QQ等平台上发布提取公积金广告,利用伪造的材料帮助‘有意愿’的缴存人提取公积金。为了让这些人上钩,黑中介往往欺骗他们说认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确保能够成功。”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声明: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广大缴存职工切勿轻信“中介”“小广告”,切勿以违规违法手段获取假资料、假证明。对骗提公积金行为,请大家积极监督,提供线索,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