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连云港市推出23条具体举措大力稳就业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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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2
近日,连云港市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五个方面23条具体举措的实施,切实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
五个方面分别是: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具体包括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间用工调剂六项措施;二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具体包括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四项措施;三是加强培训促进就业,具体包括支持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开展失业人员培训、加大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力度三项措施;四是加强援助帮扶就业,具体包括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就业扶贫政策支持、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五项措施;五是加强领导保障就业,具体包括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就业创业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经费保障、抓好政策宣传服务、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五项措施。
《实施意见》既体现了对以往就业政策的继承,也做了一些突破,还学习借鉴了其他地方一些好的做法。主要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小微企业招用经认定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019年可参照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或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企业实际缴费金额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体现了对小微企业的用工扶持。
(二)关于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对市区领取营业执照3年以内,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额度由不超过2000元提高到3000元。对认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补贴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万元,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三)关于返还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现行政策是按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标准返还,人均返还200元左右;《实施意见》要求,按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返还,人均返还7800元左右,更好地帮助困难企业降本减负、稳定发展。
(四)关于信贷支持政策。将创业担保贷款调整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将支持对象扩大到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连云港创业人员),同时提高贷款额度,根据吸纳就业情况,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从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实现了“双提升”。
(五)关于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将农村低收入户劳动力纳入就业困难人员援助范围。支持各县区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和就业扶贫基地,对当年新增的企业吸纳未脱贫农村低收入户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吸纳就业一次性奖补,发挥就业扶贫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