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规范职能机构设置 助力开发区高质发展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7-17
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园区职能机构与工作部门设置,助力园区高质量发展,市委编办对8个省级开发区职能机构进行了统一规范,有效解决各省级开发区职能机构数量不一、名称迥异的情况。
一是统一职能机构个数。批准4个省级开发区管委会各增加1个职能机构,使得8个省级开发区职能机构数均为8个。二是规范职能机构名称。将规划建设局统一更名为建设局,统一设置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园区应急体系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凸显园区产业特色。根据各开发区实际发展需要、主攻方向,保留个别“特色机构”,如东海高新区管委会保留设置科学技术局、赣榆经开区管委会保留设置行政审批局。
调整后,各开发区设置的职能机构呈现“既基本统一,又各有侧重”的特点,机构数量一致,机构名称更加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