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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万里行】我市出台《连云港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推进国家级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0-18

       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明确我市为国家级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我市医保基金安全和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9年10月12日,我市出台《连云港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连政办发〔198〕98号),加快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建设。

      《方案》明确了我市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适用对象、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七大块内容。此方案主要针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医师、药师、护士等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参加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的生产经营企业,参与医疗保障活动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建设“六大信用体系、一个信息平台”,实现医疗保障领域积分制、全过程、立体化信用管理。一是建立医疗保障信用政策体系,制定配套制度和细则,为信用工作有效运行提供保障;二是建立医疗保障信用承诺体系,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及其从业人员均做出信用承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通过“信用连云港”网对外公开;三是建立医疗保障信用归集体系,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网络;四是建立医疗保障信用评估体系,通过“信用连云港”网对外提供查询服务。五是建立医疗保障信用奖惩体系,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六是建立医疗保障信用共享体系,强化与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高效对接,通过信息共享、监管协同、联合奖惩,构建全周期闭环式信用监管模式;七是构建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平台,通过平台积分量化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布信用管理对象差异化诚信水平。

       我市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于2019年11月正式启动,预计2020年将完成相关系统建设工作,2021年,我市医疗保障信用体系将形成完善运行机制,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经验供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