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宪法宣传周 | 全体法官进行宪法宣誓 审委会集体学习宪法 法院开放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12-09
今年12月4日
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11月29日——12月5日
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2021年12月2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主题,组织全体院领导、员额法官进行宪法宣誓、审判委员会集体学习宪法、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法院以及宪法进社区等丰富多彩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
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12月2日上午,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带领下,全体院领导、员额法官在国旗下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誓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表达了法院干警对宪法的尊崇和对法治的坚定信仰。
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遵守誓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更加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实现连云港在新时代的“后发先至”,奋力谱写好“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连云港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二
审判委员会集体学习宪法
12月2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第37次审判委员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审委会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忠诚履行宪法职责,为全市加快“后发先至”,全面开创新局,建设“强富美高”现代化新港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会议指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审判机关,要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力军作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司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科学立法、监督严格执法、加强公正司法、推动全民守法,夯实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全市法院干警要带头学习宪法、严格遵守宪法、模范贯彻宪法,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自觉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和有力实施者。
会议强调,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法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人民法院应当严格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监督, 在诉讼中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加强人权保障。全市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突出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严格公正文明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审判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的作用,自觉将每一起案件当作培育法治精神、引导社会风尚的生动范例,切实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增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会议指出, 人民法院是宣传贯彻宪法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全市法院要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树公民法治信仰,营造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学习培训,把学习宪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干警全面深入学习,吃透宪法基本精神、把握宪法核心要义,筑牢法治理念根基。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实施,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开展法律宣讲、公开审判、以案释法等活动弘扬宪法精神,促进人民群众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提升。
会议专题学习了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第八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内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学习。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三
就“人身安全保护令”接受电视台专访
12 月2日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涛接受连云港市电视台公共频道《在你身边》栏目采访关于弱势群体遭遇家暴时,应当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问题。
唐涛副院长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也可以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应当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并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应提交涉及家庭暴力的各类证据,可以包括:1.伤情照片、病历或医疗机构检查报告;2.公安机关的接警、出警、询问记录或警察证言;3.录音、录像、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4.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家庭暴力或明显的家庭暴力倾向的证据。
唐涛副院长强调,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道“隔离墙”,能够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法院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职责,传递了以司法手段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鲜明价值导向。
2016 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表明了国家禁止一切形式家庭暴力的坚决态度,旗帜鲜明地向家庭暴力宣战。自反家庭暴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审判维权工作中注重加大对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力度,放宽审查条件,健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前证据固定、保护令绿色通道、临时庇护等配套机制,构建了与妇联案件信息及时共享机制,为家庭弱势成员撑起法律“保护伞”。近两年来, 全市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9件。2020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申报的两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四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2月2日上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发改委、市民政局等3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监督法院工作,感受司法的公开公正。
受邀代表委员和机关干部先后参观了廉政园、诉讼服务中心、党建文化长廊、执行指挥中心、院史陈列馆等场所,切身感受法院文化建设、便民利民服务和司法公开的具体举措。
近年来,连云港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力度与深度,通过旁听庭审、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法院,主动纳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五
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
为了更好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结合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宪法宣传进社区活动。12月2日上午市中院机关党委组织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及刑一庭法官来到东苑社区,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按需普法。现场回答了关于房屋买卖、物业管理方面等多个法律问题,引导社区居民遇事找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将与社区居民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页送到群众手中,活动现场氛围热烈,学法热情高涨。
这次“宪法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送去了法律知识,让活动深入居民心中,切实增强了学法用法的意识。群众纷纷表示,此次宣传活动,宣传内容丰富且贴近生活,贴近百姓利益,很有实用性,真正把服务送到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