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五项措施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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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和省生态环境厅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生态环境部门职能,部署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进一步服务地方、企业绿色发展,协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4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五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严格执行《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无明显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依法从轻或者不予处罚。
《措施》提出,要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优化信用环境,积极推行“三书送达”,即处罚文书与信用告知、信用修复指南同步送达,及时提示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告知其公示期限、失信等级及申请失信修复的政策和途径,助力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实现失信周期最短化。
《措施》要求,要以普法促整改,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检查、现场调查、行政处罚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时告知企业新颁布实施的环保法律法规,将适用的法律宣传给企业,在面对面的指导中加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和能力,每季度组织不少于一次“普法送法进基层”活动。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政策宣讲,扩大资金覆盖面,减轻企业治污成本。积极向企业推送绿色金融奖补惠企政策,用好“环保贷”“环保担”,助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下一步,连云港市生态环境系统将认真抓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五项措施》贯彻执行,更好得服务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