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连云港市应用信用承诺制 优化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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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2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3月28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连云港市实际,联合出台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优化政策。
优化政策创新融入信用元素,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前,应到价格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手续,合理确定备案价格并按要求 提交备案材料,履行价格信用承诺,做好明码报价及相关公示工作。
依据《江苏省价格信用承诺实施细则》,企业就商品房价格事项作出郑重承诺,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规定,确保所提供的备案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及“一价清”等相关政策,不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或者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捏造散步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使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标价手段误导购房者,不低价倾销,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企业承诺同意将企业违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提报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