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江苏连云港搭建税企互信桥梁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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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08
“这样的处理决定书让我们心服口服。”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某房地产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吴某拿着刚刚送达的行政处理文书表示,“有理有据的同时,更加有礼有节,税务稽查文书变得有‘人情味’了,税务机关的执法也越来越有‘温度’。”
据悉,自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全面推行说理式文书后,这样的事例已是屡见不鲜。今年以来,连云港市税务局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容相济、法理相融。
“我们在规范说理式文书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说理式文书模板,对文书内容做了更加细致完备的规定。”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局长沈阳表示,新优化的说理式文书主要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其中正文部分需要列明案件来源、违法事实与证据、适用法律依据和理由、自由裁量情况、处理决定等五项内容;尾部需要写明行政处理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和期限等。这两个部分的扩充和革新,是说理式处理文书的核心和亮点,打破了传统行政处理决定书只写明处理依据和决定的冰冷生硬,让行政处理决定书摆脱刻板印象,成为税企之间沟通增信的纽带和桥梁。
“‘为什么违法’‘用何方式步骤处理’‘为何这样处理’,文书内容公开透明,也让我们看到了自身业务能力的欠缺。”连云港市某房地产企业财务负责人夏某坦言,在对该企业的检查中,税务人员发现其楼盘一期、二期间成本、费用划分不准确,因此在文书中对该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调整,列明适用依据,并针对企业财务问题给出稽查建议。在接到说理式执法文书后,企业及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00余万元,补缴税款533万元。
据了解,连云港市税务局稽查局今年共制发18份说理式处理决定书,税务稽查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高,被查对象补缴罚款、税款和滞纳金的时间周期明显缩短,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得到有效提高。事实证明,说理式处理决定书将税收执法的标准从“合法”的基本要求上升到“合法、合理、合情”三者兼备的新高度,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纳税人权益的同时,也为构建和谐有序的征纳环境提供了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