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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万里行】海州区进一步健全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守护碧水蓝天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8-31

当“河长”“点位长”遇上“检察长”, 绿水青山迎来了“检察蓝”的身影。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作为联系检察长,对接全区18个点位长和16个区级河长,建立起“点位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制度,形成全域水、空气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

8月14日,海州区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协同推进河长制、点位长制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全区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全区各点位长、河长对于所属的镇街园区空气、河流生态环境负责,检察长加入后,对全区的河流和空气点位进行巡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构建检察机关在点位长制和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接入和助推机制,强化公益保护及生态环境资源修复,为依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为“点位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议机制的落实主体,海州区检察院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将建立联合巡查、联合督查、联席会议“三联”机制,通过上下联动、多方协调、常规巡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协同整治涉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

据了解,三部门将定期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开放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提供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及行政处罚等信息和监测数据。通报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发现河流、空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将主动履职,对符合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检察机关,同时做好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配合和衔接。

“检察机关要发挥自身的公益保护职能,切实加强辖区内河流和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监督,守护好绿水青山,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海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张表示,一个检察长对接1至2两条河,同时联系2个点位,下一步还将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形成生态环境与司法保护的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