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多项举措提升零售药店药学服务水平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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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9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连云港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零售药店药事服务示范创建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市局印发《关于加强零售药店药学服务工作的通知》,从强化药学人员配备、规范亮证经营、完善服务制度、改善硬件条件、提升服务能力五方面,督促零售药店强化药学服务意识、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印制《药品零售企业加强药学服务倡议书》,号召全市零售药店积极践行以群众健康为中心服务理念,履行社会责任,优化服务举措,切实维护公众用药安全及健康。
二是统一标准。在市区遴选15家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规模适中的零售药店推进药事服务示范点建设,通过设立药师咨询服务台、统一胸牌和工作服,配备血压计、放大镜、老花镜等便民服务设施设备、为特定顾客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等措施和活动,加深公众对药事服务的感性认识,增进社会各界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强化宣传。利用每年“3.15”、“全国安全用药月”等,举办广场宣传和“五走进”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为老百姓面对面讲解假劣药识别、如何正确服用药品和保存药品,引导群众合理安全用药,提高大家安全用药意识,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用药安全、各责任主体加强药事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协作。针对监管中有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反映,药品说明书字太小、内容太多、看不懂等问题,加强协作,从源头优化安全用药服务。积极与省药监局连云港检查分局加强沟通联系,商讨在生产源头提高药品说明书信息辨识度等相关的措施,得到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各示范点药师积极主动开展药事咨询服务,截至目前,已开展药事服务项目10余项,免费提供说明书放大打印100余人次,提供送药上门、网订店送服务400余次,建立慢病患者健康档案1000余份,为2000余人次开展用法用量等安全用药指导,回收家庭过期药品2000余盒(瓶)。
药品安全监管无小事,药学安全服务无上限。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秉持“强监管、优服务”理念,围绕“保安全、促发展”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对零售药店药品安全及药学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突出群众需求导向,坚持自愿、从优原则,扩大药事服务内容、提高药事服务标准,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项目,把为民药事服务项目打造成为民履职、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活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