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连云港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保险费可税前扣除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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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4
近日,市区一家企业的财务人员到市税务部门咨询,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是否可税前扣除,税务工作人员告知其可以税前扣除。对于企业来说,基本社会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保险、责任保险等,这些需要缴纳的险种较多,那么企业缴纳的哪些保险费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与此同时,企业为全体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按照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市税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可以税前扣除的还有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具体来说,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上述可以税前扣除的保险费,银行业金融机构缴纳的存款保险保费也可以税前扣除,具体是这样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存款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不超过万分之一点六的存款保险费率,计算交纳的存款保险保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计算公式如下: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保费基数存款保险费率。保费基数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数额为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存款保险保费,不包括存款保险保费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