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连云港市打击黑中介查处70件公积金骗提骗贷案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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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04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打击非法中介为重点,通过完善公积金管理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维护本市公积金管理秩序和职工合法权益。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市共发现查处公积金骗提、骗贷案件70件,涉案金额共计514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个人身份、购房行为、贷款行为等信息的协查核实。与此同时,对异地购房等行为,可以通过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联动协查进行重点核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提高业务窗口初审人员和审批人员业务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审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提供要件,从日常的业务受理中发现骗提、骗贷线索。2016年以来,全市共发现查处公积金骗提、骗贷案件249件,涉案金额共计2300万元,其中,从去年至今,全市共发现查处此类案件70件,涉案金额共计514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突出重点,深挖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伪造证件、合同、票据和私刻公章等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包括虚构购房、租房行为,通过造假购买使用虚假不动产权证、房屋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资料进行骗提、骗贷;利用他人真实购房行为,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婚姻关系等材料进行骗提、骗贷;以及虚构离职、偿还商业按揭贷款、重大疾病等材料进行骗提。
对于通过虚构事实、伪造文书证件等方式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除追回骗提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外,还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列入黑名单、限制其住房公积金3至5年提取和贷款资格,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涉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向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20件,涉案金额共计1362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健全了与纪检监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联合印发《关于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加强工作配合,加大依法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案件查处力度。此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对发现的线索,集中移交公安机关专门部门(刑侦部门),实现“一门”受理,“专门”打击查办,有效铲除“黑中介”滋生土壤,形成长效依法打击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查处机制。
下一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进一步推进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工作,将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