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赣榆检察院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监督活动
来源 :赣榆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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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2
为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区检察院于春节前夕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监督活动。
运用支持起诉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进一步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与区人民法院形成司法合力,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加强支持起诉职能宣传,告知农民工因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线索,主动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矛盾风险化解工作,依法支持当事人采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
监督涉农民工讨薪讨债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办理涉及地方政府项目特别是民生工程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注重从债务纠纷、融资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行政不作为纠纷,特别是因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引发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纠纷等各类纠纷中,发现各类矛盾和风险,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在诉讼监督中,既要加大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也要防范和制裁为逃避债务或者优先受偿等冒用农民工名义捏造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合同关系实施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督促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加强监管,对于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按照管辖权限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等联系机制,增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在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合力,共同维护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