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万里行】连云港查获禁渔期首例涉渔刑事案件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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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8
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在渔政、公安联合完成现场勘验、相关证据等材料交接后,9艘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的渔船近日已被正式移交司法办理,宣告我市2020年度首例涉渔司法移交案件顺利完成。
5月20日15时,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属中国渔政32511船正在执行全市第四次伏休海上联合执法任务,巡航时发现大批渔船集聚,且均处于锚泊状态,中国渔政32511船及所属快艇第一时间将现场9艘渔船全部控制。经初步查验,该批渔船作业网具均为拖曳水冲刺耙耙刺,俗称“耙刺网”,属于农业农村部明令禁止使用的网具,同时作业时间恰逢一年一度的海洋伏季休渔期,属于典型的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规定,该批渔船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随后,市渔政支队迅速通过“两法衔接”协作机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第一时间完成案情通报及主要证据资料的信息共享。
当天晚上20时,在中国渔政32511、32512执法船以及2艘执法快艇的配合下,18名渔政执法人员成功将所有非法捕捞渔船扣押回港,等候在岸的公安执法人员随即对案件展开联合调查。
5月21日上午11时,经过11个小时的现场联合勘验发现,该9艘渔船共计56人,均从事耙刺网作业,捕捞渔获物主要为黄蚬,总计渔获物量高达0.8万余公斤,总价值约4万余元。目前,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该案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