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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万里行】市中院与市消保委联合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0-05-07

3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即日起共同建立全市消费纠纷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设“绿色服务通道”,并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据了解,消费纠纷近年来在我市范围内呈多发状态,且时常呈现群体性特征,给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同时,随着新技术、新交易模式的不断发展,各种消费纠纷亦不断涌现。2019年,市消保委共受理各类投诉18651起,接待消费者来访及电话咨询7100余人次。在消费纠纷案件中,无论是在商品信息方面还是在举证责任方面,消费者均处于弱势的不对等地位。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要投入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维权成本高。为了更加妥善地化解消费纠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消保委联合出台《建立全市消费纠纷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积极打造消费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该《意见》共28条,明确了消费纠纷案件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的五大机制,包括诉前委派调解对接、诉中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对接、完善消保委调解效力保障、建立消费纠纷无争议事实记载和建立消费纠纷网络调解平台对接。规定了消费纠纷案件特邀调解员的选聘及其职责等事项,同时,在消费纠纷经非诉讼方式未能化解的情况下,消保委要按照协定的具体工作流程及工作要点,积极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意见》实施后,将实现消保委与法院资源共享、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功能互补,既吸纳法院程序规范、公信力强、法律效力高的特点,又调动消保委发现、化解矛盾及时快捷,调处机制灵活多变的优势,改变以往消保委和法院各自为战的方式,转为双方协同出击,给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灵活、高效的纠纷化解途径,最终实现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