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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万里行】连云港市税务局发布企业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来源 :连云港市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5-08

       连云港市税务局2019年5月5 日发布企业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截止发布当日,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纳税人九万余户,基本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其中,A、B、M级纳税人占比高达81.7%,反映出我市纳税守信群体逐年递增、失信群体逐年递减,全市纳税信用状况总体稳中向好。

       连云港市税务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不断拓展信用等级结果应用,着力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价值导向。

       一、让优质纳税人更有“获得感”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A、B级的企业纳税人,可申请发票集中配送邮寄业务;针对优质纳税人简化出口退(免)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等涉税事项的审核,并优先办理。自2019年4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A、B级纳税人,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资金的及时回流使优质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让守信的纳税人更有获得感。税收信用结果的应用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增值税改革中发挥了积极效应。

       同时,企业纳税信用状况已纳入我市各类评优评先等项目的重要参考指标,在企业评优评先、招投标等方面得到广泛运用。我局积极为各部门提供纳税信用信息评审意见。2018年以来,我局为各类评先评优项目提供信用信息200余户。

       二、落实惩戒,引导守信

      我局对D级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在出口退税审核、优惠资格备案、纳税评估等方面将严格审核监督。我局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2018年,共向信用部门推送社会法人严重失信黑名单414户,并对名单上的社会法人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机制,确保“联合惩戒”工作长期、规范、有序实施。

       落实惩戒措施的同时,税务机关也通过“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失信纳税人积极纠正失信行为,让失信纳税人有改正的机会,消除不良社会影响,从失信走向守信。

       通过这些举措,提升市场主体税法遵从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健全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监管机制,构筑了纳税信用管理大格局。